第4章

字号:
“我不是不合群,我是不合你們的‘群’。”


 


然后我推門出去了。


 


——


 


回到工位,我打開電腦,開始工作。


 


周圍的人都在偷偷看我。


 


有人在交頭接耳,有人在看手機。


 


我知道他們在說什麼。


 


但我不在乎。


 

Advertisement


下午三點,趙主管給我打了個電話。


 


“林笙,網上那個帖子你看見了吧?”


 


“看見了。”


 


“我們查了一下,發帖人是周某某的丈夫。”


 


我早就猜到了。


 


“趙主管,公司想讓我離職。”


 


趙主管沉默了一下。


 


“我知道,”他說,“但總部的意見是,這件事不能這麼處理。”


 


“什麼意思?”


 


“林笙,你願意來總部嗎?”


 


我愣了一下。


 


“總部?”


 


“對,審計部。”趙主管說,“我們需要你這樣的人。”


 


我沒說話。


 


趙主管又說:“你不用急著回答,可以考慮幾天。但我個人的建議是——離開這裡,對你是好事。”


 


“……好,我考慮一下。”


 


掛掉電話,我靠在椅背上。


 


去總部?


 


離開這個待了三年的地方?


 


我閉上眼睛,腦海裡閃過無數畫面。


 


被孤立的兩年。


 


被罵的兩年。


 


那個47人的群。


 


那些冷眼、嘲笑、排擠。


 


還有周姐最后的眼神。


 


我睜開眼睛。


 


是時候離開了。


 


9.


 


我決定接受總部的offer。


 


但在離開之前,我想做最后一件事。


 


——


 


那天下午,我請了半天假。


 


我去了一趟派出所。


 


“你好,我想報案。”


 


“什麼案件?”


 


“誹謗。”


 


我把網上的帖子打印出來,放在民警面前。


 


“這篇帖子是有人惡意發布的,內容失實,侵犯了我的名譽權。”


 


民警看了一眼,“你有證據嗎?”


 


“有。”


 


我拿出手機,打開一個錄音文件。


 


“這是發帖人打給我的電話,她在電話裡承認了是她發的,還威脅我。”


 


民警的表情變了。


 


“你先坐下,我們詳細記錄一下。”


 


——


 


三天后,周姐的丈夫被叫到派出所做了筆錄。


 


她最終承認了發帖的事實。


 


因為情節較輕,只是被警告處理,但帖子被刪除了。


 


同時,我委託律師發了一份律師函,要求她公開道歉。


 


她拒絕了。


 


但我不在乎。


 


帖子刪了就行,道不道歉,已經不重要了。


 


——


 


處理完這些事情之后,我正式向公司提交了辭職信。


 


但不是“主動離職”,是“因公司原因離職”。


 


HR總監看到辭職信的時候,臉色很難看。


 


“林笙,你這是什麼意思?”


 


“意思很簡單,”我說,“我被迫離職,我要法定賠償。”


 


“你這是在訛公司!”


 


“訛?”我笑了,“我被孤立兩年,被人在網上造謠,公司不幫我,反而讓我走。這叫訛?”


 


HR總監說不出話了。


 


最終,公司同意了我的要求。


 


N 3的賠償,加上5萬的舉報獎勵,加上這三年沒休的年假折算。


 


一共到手12萬。


 


不多,但夠了。


 


——


 


離職那天,我收拾好東西,最后看了一眼這個辦公室。


 


三年了。


 


我在這裡待了三年。


 


前一年,我以為我找到了一個好工作。


 


后兩年,我才知道這裡是地獄。


 


但現在,地獄的門終於要打開了。


 


“姐。”


 


一個聲音在背后響起。


 


我轉身,是小陳。


 


她站在那裡,眼眶紅紅的。


 


“姐,你真的要走了嗎?”


 


“對。”


 


“那我怎麼辦?”


 


我笑了笑,走過去,拍了拍她的肩膀。


 


“小陳,你是個好孩子。以后的路,你自己走。”


 


“可是……”


 


“記住一件事,”我說,“不管在哪裡,都別丟了自己的底線。”


 


小陳的眼淚終於流下來了。


 


“姐,謝謝你。”


 


“謝什麼?”


 


“謝謝你讓我知道,職場上還是有好人的。”


 


我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


 


“你也是好人。”


 


我拿起箱子,往外走。


 


走到門口的時候,我停下來,回頭看了一眼。


 


辦公室裡,所有人都在看著我。


 


有的人低下了頭,有的人躲開了眼神。


 


沒有人說話。


 


我笑了笑。


 


“各位,后會無期。”


 


然后我轉身,走出了這扇門。


 


10.


 


三個月后。


 


我坐在新辦公室裡,看著窗外的風景。


 


總部在省城,比之前的城市大很多。


 


辦公室在28樓,能看見整個城市的天際線。


 


“林笙,開會了。”


 


同事小周探頭進來。


 


“好,馬上來。”


 


我站起來,拿起筆記本,走向會議室。


 


這三個月,我慢慢適應了新的工作。


 


審計部的工作很忙,但很充實。


 


同事們都很正常,沒有人排擠我,沒有人在背后說我壞話。


 


我終於知道,正常的職場應該是什麼樣子。


 


——


 


那天晚上,我接到一個電話。


 


是之前公司的老同事,姓劉。


 


“林笙,有個事想告訴你。”


 


“什麼事?”


 


“周姐的案子判了。”


 


我的心跳快了一拍。


 


“判了?”


 


“對,職務侵佔罪,判了三年,緩刑四年。”


 


我沉默了一下。


 


“還有呢?”


 


“那47個人裡面,有12個被起訴了,都是涉案金額比較大的。剩下的雖然沒有刑事責任,但都被公司開除了,行業裡也都傳開了,基本上找不到工作了。”


 


“嗯。”


 


“林笙,”小劉的聲音有點復雜,“你……你當初是怎麼想的?”


 


“什麼怎麼想的?”


 


“舉報啊。你一個人舉報47個人,你不怕嗎?”


 


我想了想。


 


“怕,當然怕。”


 


“那你為什麼還要做?”


 


“因為不做,我會更害怕。”


 


電話那頭沉默了。


 


我繼續說:“我怕自己變成他們那樣的人。”


 


——


 


掛掉電話,我站在窗前,看著外面的夜景。


 


兩年。


 


我等了兩年。


 


47個人罵我兩年,我一個人,讓他們全部付出了代價。


 


不是因為我厲害,是因為我沒有退路。


 


我沒有背景,沒有關系,沒有退路。


 


我不能貪,因為我輸不起。


 


我不能忍,因為我不想變成他們。


 


所以我選擇了舉報。


 


選擇了一個人對抗47個人。


 


很蠢嗎?


 


也許吧。


 


但我不后悔。


 


——


 


手機響了,是小陳發來的消息。


 


“姐,告訴你一個好消息!”


 


“什麼好消息?”


 


“我升職了!”


 


我笑了笑,回復:“恭喜!”


 


小陳又發來一條:“姐,我跟你說,現在公司換了一批新領導,風氣好多了。大家都說,多虧了你當初舉報,不然公司早晚要出大事。”


 


“是嗎?”


 


“真的!現在大家提起你,都說你是‘英雄’。”


 


我看著這條消息,搖了搖頭。


 


英雄?


 


不,我不是英雄。


 


我只是一個不想同流合汙的普通人。


 


——


 


窗外,城市的燈火璀璨。


 


我拿起手機,給小陳回了一條消息:


 


“小陳,好好幹。記住,不管到哪裡,都要做個好人。”


 


小陳秒回:“姐,我記住了!”


 


我放下手機,看著窗外的夜景。


 


三年前,我來到那家公司,以為找到了好工作。


 


兩年前,我拒絕籤字,變成了全公司的公敵。


 


一年前,我還在每天忍受冷暴力和排擠。


 


現在,我站在新的起點上,重新開始。


 


人生很長,這只是一個小小的勝利。


 


但我知道,這個勝利來之不易。


 


我用兩年的堅持,換來了現在的一切。


 


值得嗎?


 


值得。


 


11.


 


又過了三個月,我收到一封郵件。


 


發件人是之前公司的HR總監王某。


 


郵件很短:


 


“林笙,當初是我不對。希望你一切都好。”


 


我看著這封郵件,沒有回復。


 


不是不原諒,是沒必要。


 


過去的事情,就讓它過去吧。


 


——


 


那天中午,我去公司樓下的咖啡店買咖啡。


 


排隊的時候,聽見有人在聊天。


 


“你聽說了嗎?某某公司87萬報銷案的事?”


 


“聽說了,好像有個女員工舉報的?”


 


“對對對,一個人舉報47個人,牛逼。”


 


“后來怎麼樣了?”


 


“聽說那女的去了總部,現在混得挺好的。”


 


“真的假的?我還以為舉報的人會被行業封S呢。”


 


“那是以前吧,現在誰敢封S舉報人啊?”


 


我聽著他們的對話,嘴角微微上揚。


 


輪到我了。


 


“你好,一杯美式,不加糖。”


 


——


 


下午,部門開會。


 


趙主管在會上宣布了一個消息。


 


“從下個月開始,林笙擔任審計二組的組長。”


 


我愣了一下。


 


“趙主管,我……”


 


“別推辭了,”趙主管笑著說,“你的能力大家都看在眼裡。好好幹。”


 


會議室裡響起了掌聲。


 


我站起來,向大家鳩躬。


 


“謝謝大家,我會努力的。”


 


——


 


晚上,我一個人去吃了頓火鍋。


 


慶祝升職,也慶祝過去的結束。


 


吃到一半,手機響了。


 


是一個陌生號碼。


 


我接起來。


 


“喂?”


 


“是林笙嗎?”


 


一個男人的聲音,很陌生。


 


“你是?”


 


“我是某某報的記者,想採訪你一下,關於87萬報銷案的事。”


 


我沉默了一秒。


 


“不好意思,我不接受採訪。”


 


“林小姐,這件事很有新聞價值,如果你願意……”


 


“我說了,不接受採訪。”


 


我掛掉電話。


 


手機又響了,我直接按掉。


 


然后我把那個號碼拉黑了。


 


我不需要出名。


 


我不需要成為“英雄”。


 


我只想好好過自己的生活。


 


——


 


吃完火鍋,我一個人走在街上。


 


夜風很涼,但我的心很暖。


 


我想起兩年前的自己。


 


那個被孤立、被排擠、被罵“不合群”的自己。


 


那個每天低著頭上班、一個人吃飯、一個人加班的自己。


 


那個在深夜裡偷偷流淚、問自己“我做錯了什麼”的自己。


 


現在,我終於可以告訴那個自己:


 


你沒有做錯。


 


你只是做了一個正確的選擇。


 


而正確的選擇,總會有回報的。


 


12.


 


一年后。


 


我坐在辦公室裡,處理手頭的文件。


 


門敲響了。


 


“請進。”


 


門開了,是一個年輕的女孩。


 


“林組長,我是新來的,叫周小雨,請多關照。”


 


我抬頭看她,愣了一下。


 


她的眼睛亮亮的,臉上帶著緊張的笑容。


 


像極了三年前的小陳。


 


也像極了四年前的我。


 


“坐吧,”我指了指對面的椅子,“有什麼不懂的,隨時問我。”


 


“謝謝林組長!”


 


她坐下來,開始翻看我給她準備的資料。


 


我看著她,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情。


 


“周小雨。”


 


“诶?”


 


“你知道審計部是幹什麼的嗎?”


 


她想了想,“查賬?”


 


我笑了笑。


 


“不只是查賬,”我說,“是守住底線。”


 


她眨了眨眼睛,好像不太懂。


 


“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,”我說,“有人讓我做一件違背良心的事。我沒做,然后被孤立了兩年。”


 


周小雨的眼睛瞪大了。


 


“后來,我舉報了他們。47個人。”


 


“47個人?”


 


“對,47個人。”我說,“他們都付出了代價。”


 


周小雨看著我,眼神裡有了一些不一樣的東西。


 


“林組長,你不害怕嗎?”


 


“害怕,當然害怕。”我說,“但有些事情,害怕也要做。”


 


“為什麼?”


 


我想了想。


 


“因為不做,我會變成他們那樣的人。”


 


周小雨沉默了一下。


 


然后她說:“林組長,我會記住的。”


 


我笑了笑,“去忙吧。”


 


她點點頭,拿著資料出去了。


 


我轉過椅子,看向窗外。


 


陽光很好,城市很大,未來很長。


 


四年前,我是一個被欺負的小員工。


 


兩年前,我是47人群裡的“公敵”。


 


一年前,我重新開始。


 


現在,我是一個小小的組長,帶著一個新人。


 


生活還在繼續。


 


故事還在繼續。


 


但我知道,不管未來怎樣,我都不會后悔當初的選擇。


 


因為我選擇了做一個好人。


 


而做一個好人,永遠不會錯。


 


——


 


那天晚上,我收到了小陳的消息。


 


“姐,我要結婚了!”


 


我笑了,回復:“恭喜!什麼時候?我一定到。”


 


“下個月15號!姐你一定要來啊!”


 


“一定一定。”


 


我放下手機,看著窗外的月亮。


 


月光很美,像極了那天晚上,我一個人走在街上,決定舉報的那個夜晚。


 


那時候的我,什麼都沒有。


 


沒有證據,沒有資源,沒有盟友。


 


只有一顆不願意低頭的心。


 


現在,我有了工作,有了朋友,有了未來。


 


而那47個人呢?


 


周姐在緩刑,小王失業在家,其他人也都各有各的報應。


 


這就是代價。


 


違背良心的代價。


 


我沒有幸災樂禍的意思,只是覺得,世界終究是公平的。


 


好人會有好報的。


 


也許會遲到,但不會缺席。


 


——


 


我站起來,走到窗前。


 


城市的燈火在腳下閃爍。


 


我想起了那個群——“林笙滾出去”。


 


47個人,兩年,無數條辱罵。


 


現在,那個群早就解散了。


 


而我,站在這裡,好好地活著。


 


我沒有滾出去。


 


我讓他們滾出去了。


 


47個人罵我兩年。


 


我一個人,讓他們全部付出了代價。


 


不是因為我厲害。


 


是因為我相信一件事——


 


做個好人,永遠不虧。


 


(完)


 

📚 同類推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