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然后我推門出去了。
——
回到工位,我打開電腦,開始工作。
周圍的人都在偷偷看我。
有人在交頭接耳,有人在看手機。
我知道他們在說什麼。
但我不在乎。
Advertisement
下午三點,趙主管給我打了個電話。
“林笙,網上那個帖子你看見了吧?”
“看見了。”
“我們查了一下,發帖人是周某某的丈夫。”
我早就猜到了。
“趙主管,公司想讓我離職。”
趙主管沉默了一下。
“我知道,”他說,“但總部的意見是,這件事不能這麼處理。”
“什麼意思?”
“林笙,你願意來總部嗎?”
我愣了一下。
“總部?”
“對,審計部。”趙主管說,“我們需要你這樣的人。”
我沒說話。
趙主管又說:“你不用急著回答,可以考慮幾天。但我個人的建議是——離開這裡,對你是好事。”
“……好,我考慮一下。”
掛掉電話,我靠在椅背上。
去總部?
離開這個待了三年的地方?
我閉上眼睛,腦海裡閃過無數畫面。
被孤立的兩年。
被罵的兩年。
那個47人的群。
那些冷眼、嘲笑、排擠。
還有周姐最后的眼神。
我睜開眼睛。
是時候離開了。
9.
我決定接受總部的offer。
但在離開之前,我想做最后一件事。
——
那天下午,我請了半天假。
我去了一趟派出所。
“你好,我想報案。”
“什麼案件?”
“誹謗。”
我把網上的帖子打印出來,放在民警面前。
“這篇帖子是有人惡意發布的,內容失實,侵犯了我的名譽權。”
民警看了一眼,“你有證據嗎?”
“有。”
我拿出手機,打開一個錄音文件。
“這是發帖人打給我的電話,她在電話裡承認了是她發的,還威脅我。”
民警的表情變了。
“你先坐下,我們詳細記錄一下。”
——
三天后,周姐的丈夫被叫到派出所做了筆錄。
她最終承認了發帖的事實。
因為情節較輕,只是被警告處理,但帖子被刪除了。
同時,我委託律師發了一份律師函,要求她公開道歉。
她拒絕了。
但我不在乎。
帖子刪了就行,道不道歉,已經不重要了。
——
處理完這些事情之后,我正式向公司提交了辭職信。
但不是“主動離職”,是“因公司原因離職”。
HR總監看到辭職信的時候,臉色很難看。
“林笙,你這是什麼意思?”
“意思很簡單,”我說,“我被迫離職,我要法定賠償。”
“你這是在訛公司!”
“訛?”我笑了,“我被孤立兩年,被人在網上造謠,公司不幫我,反而讓我走。這叫訛?”
HR總監說不出話了。
最終,公司同意了我的要求。
N 3的賠償,加上5萬的舉報獎勵,加上這三年沒休的年假折算。
一共到手12萬。
不多,但夠了。
——
離職那天,我收拾好東西,最后看了一眼這個辦公室。
三年了。
我在這裡待了三年。
前一年,我以為我找到了一個好工作。
后兩年,我才知道這裡是地獄。
但現在,地獄的門終於要打開了。
“姐。”
一個聲音在背后響起。
我轉身,是小陳。
她站在那裡,眼眶紅紅的。
“姐,你真的要走了嗎?”
“對。”
“那我怎麼辦?”
我笑了笑,走過去,拍了拍她的肩膀。
“小陳,你是個好孩子。以后的路,你自己走。”
“可是……”
“記住一件事,”我說,“不管在哪裡,都別丟了自己的底線。”
小陳的眼淚終於流下來了。
“姐,謝謝你。”
“謝什麼?”
“謝謝你讓我知道,職場上還是有好人的。”
我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
“你也是好人。”
我拿起箱子,往外走。
走到門口的時候,我停下來,回頭看了一眼。
辦公室裡,所有人都在看著我。
有的人低下了頭,有的人躲開了眼神。
沒有人說話。
我笑了笑。
“各位,后會無期。”
然后我轉身,走出了這扇門。
10.
三個月后。
我坐在新辦公室裡,看著窗外的風景。
總部在省城,比之前的城市大很多。
辦公室在28樓,能看見整個城市的天際線。
“林笙,開會了。”
同事小周探頭進來。
“好,馬上來。”
我站起來,拿起筆記本,走向會議室。
這三個月,我慢慢適應了新的工作。
審計部的工作很忙,但很充實。
同事們都很正常,沒有人排擠我,沒有人在背后說我壞話。
我終於知道,正常的職場應該是什麼樣子。
——
那天晚上,我接到一個電話。
是之前公司的老同事,姓劉。
“林笙,有個事想告訴你。”
“什麼事?”
“周姐的案子判了。”
我的心跳快了一拍。
“判了?”
“對,職務侵佔罪,判了三年,緩刑四年。”
我沉默了一下。
“還有呢?”
“那47個人裡面,有12個被起訴了,都是涉案金額比較大的。剩下的雖然沒有刑事責任,但都被公司開除了,行業裡也都傳開了,基本上找不到工作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林笙,”小劉的聲音有點復雜,“你……你當初是怎麼想的?”
“什麼怎麼想的?”
“舉報啊。你一個人舉報47個人,你不怕嗎?”
我想了想。
“怕,當然怕。”
“那你為什麼還要做?”
“因為不做,我會更害怕。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。
我繼續說:“我怕自己變成他們那樣的人。”
——
掛掉電話,我站在窗前,看著外面的夜景。
兩年。
我等了兩年。
47個人罵我兩年,我一個人,讓他們全部付出了代價。
不是因為我厲害,是因為我沒有退路。
我沒有背景,沒有關系,沒有退路。
我不能貪,因為我輸不起。
我不能忍,因為我不想變成他們。
所以我選擇了舉報。
選擇了一個人對抗47個人。
很蠢嗎?
也許吧。
但我不后悔。
——
手機響了,是小陳發來的消息。
“姐,告訴你一個好消息!”
“什麼好消息?”
“我升職了!”
我笑了笑,回復:“恭喜!”
小陳又發來一條:“姐,我跟你說,現在公司換了一批新領導,風氣好多了。大家都說,多虧了你當初舉報,不然公司早晚要出大事。”
“是嗎?”
“真的!現在大家提起你,都說你是‘英雄’。”
我看著這條消息,搖了搖頭。
英雄?
不,我不是英雄。
我只是一個不想同流合汙的普通人。
——
窗外,城市的燈火璀璨。
我拿起手機,給小陳回了一條消息:
“小陳,好好幹。記住,不管到哪裡,都要做個好人。”
小陳秒回:“姐,我記住了!”
我放下手機,看著窗外的夜景。
三年前,我來到那家公司,以為找到了好工作。
兩年前,我拒絕籤字,變成了全公司的公敵。
一年前,我還在每天忍受冷暴力和排擠。
現在,我站在新的起點上,重新開始。
人生很長,這只是一個小小的勝利。
但我知道,這個勝利來之不易。
我用兩年的堅持,換來了現在的一切。
值得嗎?
值得。
11.
又過了三個月,我收到一封郵件。
發件人是之前公司的HR總監王某。
郵件很短:
“林笙,當初是我不對。希望你一切都好。”
我看著這封郵件,沒有回復。
不是不原諒,是沒必要。
過去的事情,就讓它過去吧。
——
那天中午,我去公司樓下的咖啡店買咖啡。
排隊的時候,聽見有人在聊天。
“你聽說了嗎?某某公司87萬報銷案的事?”
“聽說了,好像有個女員工舉報的?”
“對對對,一個人舉報47個人,牛逼。”
“后來怎麼樣了?”
“聽說那女的去了總部,現在混得挺好的。”
“真的假的?我還以為舉報的人會被行業封S呢。”
“那是以前吧,現在誰敢封S舉報人啊?”
我聽著他們的對話,嘴角微微上揚。
輪到我了。
“你好,一杯美式,不加糖。”
——
下午,部門開會。
趙主管在會上宣布了一個消息。
“從下個月開始,林笙擔任審計二組的組長。”
我愣了一下。
“趙主管,我……”
“別推辭了,”趙主管笑著說,“你的能力大家都看在眼裡。好好幹。”
會議室裡響起了掌聲。
我站起來,向大家鳩躬。
“謝謝大家,我會努力的。”
——
晚上,我一個人去吃了頓火鍋。
慶祝升職,也慶祝過去的結束。
吃到一半,手機響了。
是一個陌生號碼。
我接起來。
“喂?”
“是林笙嗎?”
一個男人的聲音,很陌生。
“你是?”
“我是某某報的記者,想採訪你一下,關於87萬報銷案的事。”
我沉默了一秒。
“不好意思,我不接受採訪。”
“林小姐,這件事很有新聞價值,如果你願意……”
“我說了,不接受採訪。”
我掛掉電話。
手機又響了,我直接按掉。
然后我把那個號碼拉黑了。
我不需要出名。
我不需要成為“英雄”。
我只想好好過自己的生活。
——
吃完火鍋,我一個人走在街上。
夜風很涼,但我的心很暖。
我想起兩年前的自己。
那個被孤立、被排擠、被罵“不合群”的自己。
那個每天低著頭上班、一個人吃飯、一個人加班的自己。
那個在深夜裡偷偷流淚、問自己“我做錯了什麼”的自己。
現在,我終於可以告訴那個自己:
你沒有做錯。
你只是做了一個正確的選擇。
而正確的選擇,總會有回報的。
12.
一年后。
我坐在辦公室裡,處理手頭的文件。
門敲響了。
“請進。”
門開了,是一個年輕的女孩。
“林組長,我是新來的,叫周小雨,請多關照。”
我抬頭看她,愣了一下。
她的眼睛亮亮的,臉上帶著緊張的笑容。
像極了三年前的小陳。
也像極了四年前的我。
“坐吧,”我指了指對面的椅子,“有什麼不懂的,隨時問我。”
“謝謝林組長!”
她坐下來,開始翻看我給她準備的資料。
我看著她,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情。
“周小雨。”
“诶?”
“你知道審計部是幹什麼的嗎?”
她想了想,“查賬?”
我笑了笑。
“不只是查賬,”我說,“是守住底線。”
她眨了眨眼睛,好像不太懂。
“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,”我說,“有人讓我做一件違背良心的事。我沒做,然后被孤立了兩年。”
周小雨的眼睛瞪大了。
“后來,我舉報了他們。47個人。”
“47個人?”
“對,47個人。”我說,“他們都付出了代價。”
周小雨看著我,眼神裡有了一些不一樣的東西。
“林組長,你不害怕嗎?”
“害怕,當然害怕。”我說,“但有些事情,害怕也要做。”
“為什麼?”
我想了想。
“因為不做,我會變成他們那樣的人。”
周小雨沉默了一下。
然后她說:“林組長,我會記住的。”
我笑了笑,“去忙吧。”
她點點頭,拿著資料出去了。
我轉過椅子,看向窗外。
陽光很好,城市很大,未來很長。
四年前,我是一個被欺負的小員工。
兩年前,我是47人群裡的“公敵”。
一年前,我重新開始。
現在,我是一個小小的組長,帶著一個新人。
生活還在繼續。
故事還在繼續。
但我知道,不管未來怎樣,我都不會后悔當初的選擇。
因為我選擇了做一個好人。
而做一個好人,永遠不會錯。
——
那天晚上,我收到了小陳的消息。
“姐,我要結婚了!”
我笑了,回復:“恭喜!什麼時候?我一定到。”
“下個月15號!姐你一定要來啊!”
“一定一定。”
我放下手機,看著窗外的月亮。
月光很美,像極了那天晚上,我一個人走在街上,決定舉報的那個夜晚。
那時候的我,什麼都沒有。
沒有證據,沒有資源,沒有盟友。
只有一顆不願意低頭的心。
現在,我有了工作,有了朋友,有了未來。
而那47個人呢?
周姐在緩刑,小王失業在家,其他人也都各有各的報應。
這就是代價。
違背良心的代價。
我沒有幸災樂禍的意思,只是覺得,世界終究是公平的。
好人會有好報的。
也許會遲到,但不會缺席。
——
我站起來,走到窗前。
城市的燈火在腳下閃爍。
我想起了那個群——“林笙滾出去”。
47個人,兩年,無數條辱罵。
現在,那個群早就解散了。
而我,站在這裡,好好地活著。
我沒有滾出去。
我讓他們滾出去了。
47個人罵我兩年。
我一個人,讓他們全部付出了代價。
不是因為我厲害。
是因為我相信一件事——
做個好人,永遠不虧。
(完)